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2019年9月6日,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)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精功集团)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柯桥法院)申请破产重整。2019年9月17日,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,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公司新闻。2020年 8月14日,柯桥法院出具了《民事裁定书》([2019]浙0603破23号之二),裁定对精功集团、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、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、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、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、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、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、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、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)进行合并重整。2022年4月15日,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》,确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“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13,650.24万股股份,持股比例为29.99%,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,将另行处置”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。2022年5月31日,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》,最终确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建信)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。2022年6月30日,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了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》。2022年11月10日,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各表决组表决并通过了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(草案)》。2022年11月28日,柯桥法院裁定批准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重整计划》),并终止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。根据《重整计划》,中建信将支付重整投资对价为1,184,928,364.61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功科技13,650.24万股股份(占公司总股本的 29.99%),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(浙江)创业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建信浙江公司);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的剩余530.74万股股份(占公司总股本的 1.17%)将置入浙金·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(以下简称服务信托 1 号)。2022年12月1日,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建信浙江公司、精功集团分别编制完成了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。截至2023年2月8日,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方支付的全部重整资金,其中包括重整方为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的13,650.24万股股份(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29.99%)而支付的1,184,928,364.61元E星体育。2023年2月9日,中建信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《经营者集中E星体育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》E星体育,对中建信收购精功科技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,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。
近日,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《关于精功集团所持精功科技股份已部分过户的告知函》,其主要内容如下:
根据《重整计划》,精功集团需向服务信托1号交付持有的精功科技1.17%的流通股股份。
2023年2月16日,精功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,确认精功集团持有的530.74万股精功科技流通股股份已过户至服务信托1号,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1.17%。
本次过户后,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3,650.24万股,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29.99%,其中,累计被质押<aE星体育 href=http://zmyoyo.com target=_blank>E星体育股份12,580万股,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 27.64%,占其所持精功科技股份总数的92.16%。
根据《重整计划》,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剩余的13,650.24万股股份(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 29.99%)后续将全部转入中建信浙江公司。如上述股份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,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,方朝阳先生作为中建信浙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,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。
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,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 (),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E星体育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注意投资风险。
1、精功集团管理人出具的《关于精功集团所持精功科技股份已部分过户的告知函》;